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21〕1号)《山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教办发〔2023〕2号)《教材管理办法》(鲁轻院教字〔2021〕18号 )等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完成2023-204学年秋季教材的选用审核工作,现就2023-204学年秋季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所属系院,由教学单位统一反馈至教务处。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10日。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