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执行,或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旨趣自行确定题目。
课题申报类型包括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其中专项课题包括教育扶贫专项、传统文化教育专项、体育与艺术教育专项、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教学专项(包括:外语教育教学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
1.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重点课题申请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名称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选题名称或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类别课题的选题应以《选题指南》为主,申请人亦可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鼓励开展反映山东省区域发展需要和符合国家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1.分配我院申报限额为8项。其中专项课题限报5项(教育招生考试、传统文化教育、外语教育教学专项各1项,体育与艺术教育2项)。
1.“重大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经费特别标注的除外),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申报。
4.“专项课题”分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和经费自筹三类,重点资助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每项1万元。
5.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本次获立项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可以申请后期经费资助。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研究情况,适当追加经费。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在1-3年内完成。
2.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做如下限定:
(1)主持厅市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未结题者不能参加本次申报。(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11月4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1.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附件3,一式4份)。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4,一式3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附件5,3份匿名)。
4.《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1份)。
5.请申报老师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OA给杨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