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岗实习工作考核
(一)跟岗实习工作期末考核
1.1月10日-13日完成学生实习结束申请提交和教师审核工作。
2.1月15日前完成学生实习总结报告提交和教师批阅工作。
3.1月17日前完成校内专职指导教师评分、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评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所有评分工作。
4.1月18日前完成教务系统中的跟岗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二)归档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归档要求 |
截止时间 |
1 |
学生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 |
系内归档(纸质+电子) |
12.29 |
2 |
XXXX系XXXX专业学生跟岗实习方案 |
系内归档(纸质+电子) |
12.29 |
3 |
安全动员培训纪要 |
系内归档(纸质) |
12.29 |
4 |
跟岗实习三方协议 |
系内归档(纸质) |
12.29 |
5 |
学生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 |
系内归档(电子) |
12.29 |
6 |
XXXX系学生跟岗实习一览表 |
系内归档(电子) |
12.29 |
7 |
学生实习总结报告(PC或APP) |
各系核查、平台存档(电子) |
1.15 |
8 |
实习检查走访安排表 |
系内归档(电子) |
1.15 |
9 |
企业实习鉴定表 |
系内归档(电子) |
1.15 |
10 |
《巡查记录表》或《实习检查记录》(PC或APP) |
系内归档(纸质) |
1.15 |
11 |
各系实习总结 |
系内归档(电子+纸质) |
1.18 |
学生实习总结报告要求:
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实习单位简介(实习单位的性质、总体发展情况等);实习记录(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总结(实习过程和工作内容的感受,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养和岗位能力等方面提高的内容)。
二、顶岗实习工作启动
(一)制定《学生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
各系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各系应形成《学生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二)制定《XXXX系XXXX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各系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方案,要包含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三)学生动员和安全培训工作
各系要及时召开实习动员会议,使学生通过培训明确实习各环节的学习任务安排,牢记实习纪律要求和生产安全常识,了解实习保险相关事宜(特别向学生强调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向指导教师汇报,以便报案),结束后整理好会议纪要。
此外,各系应会同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四)学生离校前完成有关资料的发放
1.实习计划:在实习动员会议向学生讲解实习计划的基础上,上传至实习平台。
2.三方协议:实习前,各系、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学生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未满18岁)。
4.系内安排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归档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归档要求 |
归档时间要求 |
1 |
学生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 |
系内归档 (纸质+电子) |
1.12 |
2 |
XXXX系XXXX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
系内归档(纸质+电子)+发送教务处归档(电子); (电子)CRP流程:系部审核后,由教学主任发给董怡君老师。 |
1.12 |
3 |
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有关问题的通报》的会议纪要 |
系内归档 (纸质) |
1.12 |
4 |
安全动员培训纪要 |
系内归档 (纸质) |
2.25日前 |
5 |
顶岗实习三方协议 |
系内归档 (纸质) |
2.25日前 |
6 |
学生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 |
系内归档 (纸质) |
2.25日前 |
7 |
XXXX系学生顶岗实习一览表 |
系内归档(电子) +教务处归档(电子) (电子)CRP流程:系部审核后,由教学主任发给董怡君老师。 |
2.25日前 |
8 |
实习检查走访安排表 |
系内归档(电子) +提交教务处归档(电子) (电子)CRP流程:系部审核后,由教学主任发给董怡君老师。 |
按季度 |
(六)特别注意事项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按文件进行实习。
2.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有关问题的通报》,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
3.特殊情况要求
(1)苏州大学学习:提供苏州大学相关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
(2)专升本:不允许自学备考,提供与正规培训机构签定的合同或开具的证明。考试结束后,各系安排进入实习。
(3)参加大赛:学生所在系部出具证明,证明应确定截止时间,参赛完毕后,由系安排实习。
(4)入伍: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5)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或按时参加顶岗实习的,也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