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切实做好扩招工作,确保扩招入学有基础、教学有标准、培养有质量、就业有优势、发展有前途,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1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4]28号)和《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普通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按照其相关专业普专类人才培养方案一同培养。所以此指导意见以下内容主要针对于录取的B类、C类学生。
(一)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实施分类教学,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学校学习和教学点学习、社区学习、企业学习相结合,可“送教进社区”、“送教入企业”,线上教学、学习与线下教学、学习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训,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资源。坚持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程课时及实习实训地点、教学形式、课程表、评价考核标准、纪律要求等,要通过学校官网及时发布,并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学习和遵守。
(二)要结合学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可单独编班,也可混合编班。实行学年全日制和分段全日制相结合的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为3-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
(三)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考核方式,学校、社区、企业、家庭协同配合,以过程性和日常学习考核评价为主,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 对性和实效性。严格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考核标准,以全日制高职院校相同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标准为依据,综合运用考试、综合评价、技能监测等多种方式,分类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将平时学习、参加学习讨论、作业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加大技能考核权重,其中,考试均采用集中考试方式进行。
(四)各系、各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以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市场和企业调研为基础,紧贴产业、企业、岗位要求,按照“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要求,制定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各专业要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学标准和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结合专业调研及学院实际情况,开展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六)各专业在制定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各专业要结合专业特点,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要培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国家认同感、中华民族自豪感;崇尚宪法、遵守法律、遵规守纪。
随着行业企业转型升级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系、各专业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及趋势,行业、产业和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在数量、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诉求,进行精准定位。
(1)“2+1”分段培养。全学程采取“2+1”人才培养方案,即学生在校学习2年,第三学年安排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育训结合,并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3+2”交替教学。学生在前两学年每个学期执行“3+2”分段制教学模式,即理论教学3个月、实践教学2个月工学交替。针对退役 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特点,突出职业技能培养,以专业核心技术为主要内容,安排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单独编班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倡导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3)企业学徒制。学生在第三学年采取“企业学徒制”教学模式,推行以“实习即招工、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学徒制;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方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生),促进学生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具体培养模式各相关专业根据不同专业情况自行谋划、设计。
结合生源多样化特点,在行业企业专家和骨干教师的通力合作下,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资源。
各专业探索将1+X证书制度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有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将证书培训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
根据教学需要,制定、完善、优化教学条件配置方案。坚持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3.学时安排: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学生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切实做到“三全”育人。
4.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低于124学分,选修课学分不低于16学分,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大学语文:2学分。所有专业必须开设,且课程应包含普通话及规范汉字书写模块。
*应用数学:各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择是否开设及开设(2学分或4学分)。
*美育课程:2学分。以系为单位8选1(《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进程表里直接写选择的课程名字。
学分设定标准以授课(实训)学时数(或周数)为主要依据。
1.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课程教学按每16-18学时1学分计。
4.选修课一般占16-24个学分,其中4个学分为公共选修课学分,其余学分为专业选修课学分。
5.总学分不低于140分,各专业应明确规定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标准。
(1)通过英语四级奖励4学分,通过英语六级奖励6学分。
(2)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奖励2学分,通过三级奖励4学分。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级别奖励2学分,获二级甲等级别奖励4学分,获一级乙等及以上级别奖励6学分。
(4)在由各部、委联合主办的技能大赛(国赛)中获一等奖奖励6学分,二等奖奖励5学分,三等奖奖励4学分。
(5)在由山东省各厅、委联合举办的比赛(省赛)中获一等奖奖励5学分,二等奖奖励4学分,三等奖奖励3学分。
(6)在由山东省教育厅、文化厅、经信委、各类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的以及淄博市各局、委联合举办的技能大赛(市赛)中获一等奖奖励2学分,二等奖奖励1学分。
(8)取得发明专利奖励6学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奖励4学分,取得外观专利奖励2学分。
(10)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经科学评估可记入本人学业学分,冲抵学时。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及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的,分别可与一门相近的专业选修课学分进行置换。
(10)奖励学分可与公共选修课学分,或与奖励项目相近的专业选修课学分进行置换。
建议根据课程的不同特点及课程改革需要,研究设计不同的考核形式,使其既能适合课程规律,又能有效地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不得以全部的企业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替代必要的在校学习内容和在校学习时间,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降低毕业门槛,确保毕业质量。
(一)8月中旬,教务处制定、发布《关于制定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提供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参考模板,组织各系教学主任学习,系部组织教研室主任研究学习。
1.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全体专业教师共同研究学习《关于制定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并按本《意见》要求开展本专业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人才培养方案在制定过程中要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避免出现执行过程中临时更改的情况。
2.教研室主任牵头起草人才培养方案后,组织全体专业教师讨论修改。系主任组织专家对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究、修改。要求文字精炼通畅,文稿格式规范,资料详实,叙述科学。
3.各系于8月25日10:00前将各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并本电子稿、进程表合并本电子稿,以系部为单位通过crp邮件发送给教务处石蕾蕾老师。
(三)教务处对文稿进行审核,反馈修改意见,各专业修订。修订完成后提交院教学委员会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各专业作进一步完善。
(四)9月1日前,学院官网公布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对各院系相关专业备案。